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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请使用行政西后座液晶显示屏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01-03点击数:

校属各单位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宣传栏(电子显示屏)的管理,更加规范、准确、及时地呈现我校在理论学习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动态信息,学校在行政西楼后座设立了2块液晶显示屏。现就显示屏的申请使用通知如下:

   一、申请对象

   校属各单位。

二、使用范围

1.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(100寸)主要用于理论宣传、学术讲座预告等。

2.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(25平方米)主要用于学校大型会议、学术论坛、校园文化活动的视频和海报宣传。

三、申请流程

1.申请单位须填写《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》(附件1),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以纸质版的形式提前3-5个工作日交至党委宣传部审批。

2.若是形势报告会、自然科学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活动、专家论证会等,需根据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,并附上会议审批材料。

3.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,可使用宣传海报模板(附件2)制作宣传海报,也可自行制作宣传海报。宣传海报比例需为16:9,分辨率为1920*1080,格式为JPG或PNG。

4.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,宣传视频格式需为mp4,比例需为16:9,分辨率为1920*1080或以上;宣传海报可以使用宣传海报模板(附件2),也可以自行制作,比例需为16:9,分辨率为1920*1080,格式为JPG或PNG。

5.各单位制作的宣传视频、海报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。宣传海报需彩色打印纸质版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,同时OA电子版,纸质版和电子版需保证完全一致。宣传视频需自行拷贝到宣传部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1.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版的《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》、相关会议审批证明、宣传海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(纸质版需签字盖章),以及宣传视频的电子版,以上材料均需提前3-5个工作日交至宣传部。

2.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,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;申请使用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,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。

3.申请单位需对宣传视频、海报严格把关、仔细校对、避免出现错误和意识形态问题。

联系人:梅淑宁(行政西楼后座一楼电梯间液晶显示屏),020-39366056,行政西楼后座620室;

吴广智(行政西楼后座外墙LED大显示屏),020-39355060,行政西楼后座625室。

 

 

 

宣传部

2019年12月24日

 

附件:1.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

     2.宣传海报模板


 

附件

广州大学宣传设施使用申请表

 

申请部门

联 系 人

联系电话

使用设施

(仅选

其一)

¨ 电梯间液晶显示屏(行政西后座一楼)

¨ LED大显示屏(行政西后座外墙)

使用起止

时间

活动名称及内容

简介

信息发布内容

申请部门

意见

 

 

主要负责人签名:      (盖章)       年    月   日

党委宣传部意见

 

 

主要负责人签名:(盖章)       年    月   日

备注

(1)电梯间液晶显示屏(行政西后座一楼)申请递交至梅淑宁老师处(行政西后座620),电话:39366056,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
(2)LED大显示屏(行政西外墙)申请递交至吴广智老师处(行政西后座625), 电话39366060,使用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。

(3)两块显示屏原则上不能同时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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